铆钉连接的强度设计值(N/mm²)
注:1.属于下列情况者为I类孔: 1)在装配好的构件上按设计孔径钻成的孔; 2)在单个零件和构件上按设计孔径分别用钻模钻成的孔; 3)在单个零件上先钻成或冲成较小的孔径,然后在装配好的构件上再扩钻至设计孔径的孔。 2.在单个零件上一次冲成或不用钻模钻成设计孔径的孔属于II类孔。 计算下列情况的结构构件或连接时,上述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: 1.单面连接的单角钢 1)按轴心受力计算强度和连接0.85; 2)按轴心受压计算稳定性 等边角钢0.6+0.0015δ,但不大于1.0: 短边相连的不等边角钢0.5+0.0025δ,但不大于1.0; 长边相连的不等边角钢0.70; 几为长细比,对中间无连接的单角钢压杆,应按最小回转半径计算,当δ<20时,取δ=20; 2.无垫板的单面施焊对接焊缝0.85; 3.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装焊缝和铆钉连接0.90; 4.沉头和半沉头铆钉连接0.80。 注:当几种情况同时存在时,其折减系数应连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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